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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研究与启示
案例2 - 优秀驾驶员遭遇交通意外事故
他是百万公里无事故的优秀驾驶员却遭遇了严重交通意外事故
中国境内浙江省沪宜高速公路阳山路段当地时间:2012年5月29日中午11时40分,发生一起严重交通意外事故。杭州长运运输集团客运二公司驾驶员吴斌驾驶浙A191X5大型普通客车在经过浙江省沪宜高速公路阳山路段时突然遭遇一飞行的铁块撞击,铁块穿过前挡风玻璃击中吴斌腹部,吴斌强忍巨痛,安稳停好车辆保住了全车24名乘客的生命安全,被人们称为“最美司机”,吴斌本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年仅48岁。




事故案情调查
杭州长运运输集团客运二公司驾驶员吴斌驾驶浙A191X5大型普通客车,于2012年5月29日早7点10分从杭州出发,开往无锡,10点10分顺利抵达。休息了1个小时后,11点10分,吴斌从无锡站再次出发,车辆以每小时94公里的时速(没有超速)平稳行驶在返回杭州的路上,11点40分时当车行驶在沪宜高速公路由无锡往宜兴方向阳山段时,吴斌所驾大巴车与车牌号为赣C-G09X1重型半挂牵引货车及所牵引的赣C-E7X6挂车对向隔道相遇,突然该重型半挂牵引货车飞转的车轮中甩出一块重约3.5公斤重的铁块(车辆制动毂破碎残片)击穿吴斌所驾大巴车前挡风玻璃并击中驾驶人吴斌腹部导致肝脏破碎。

吴斌在多根肋骨断裂、肝脏几乎被击碎的巨大疼痛下,他以惊人的毅力把住了方向盘、镇定地完成换挡、点刹等一系列安全操作,将车缓缓靠边停好,开启双跳灯、打开车门,并嘱咐提醒车上24名乘客注意安全,不要乱跑,赶快报警,确保了大客车上24名旅客安然无恙,而他自己却因伤势过重于6月1日不幸去世。历时76秒,被誉为“最美司机”“平民英雄”。

监控录像记录下短暂而令人震惊的画面:被击中时的一瞬间,吴斌看上去很痛苦,本能地用右手捂了一下腹部。但他没有紧急刹车或猛打方向盘,而是强忍着剧痛缓缓减速靠边停车,拉起手刹,开启双跳灯并打开车门。
“如果司机失控,很可能车毁人亡。”乘客朱来群回忆,当时他正在打瞌睡,被一声巨响惊醒。“车子没有失控,而是稳稳地停了下来。我跑上前去看,司机表情很痛苦,说不出话,腹部在流血。”
吴斌随后被送往无锡解放军101医院救治。吴斌的主治医生方征介绍说,吴斌的肝脏因为巨大的撞击,碎裂得非常严重,还有多器官功能衰竭的情况。“就像被一个微型炸弹击中一样,整个被掏空了。”医生们为吴斌做了两次手术,输血1万多毫升,但6月1日,他还是失去了年仅48岁的生命。
(案情来源:平安浙江网、无锡公安交通信息服务网、网易新闻)
警方调查结论及处理意见
2012年6月11日下午,无锡市公安局举行5.29事故调查新闻发会公布调查结果:

1. 事故性质
2012年5月29日中午发生在沪宜高速阳山段“金属块击穿长途客车前挡风玻璃,致驾驶员吴斌重伤死亡事件”,经无锡警方调查,牌号为赣C-G09X1重型半挂牵引车所牵引的赣C-E7X6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为“5.29”事故肇事车辆。金属块系该车辆制动毂破碎被甩出的残片。经调查双方当事人既无过错也无违法行为,纯粹是一起交通意外。

2. 致命金属块来源
经无锡警方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现已确认牌号为赣C-G09X1重型半挂牵引车所牵引的赣C-E7X6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为“5.29”事故肇事车辆。金属块为该车半挂车左侧一只制动鼓破碎残片。

3. 肇事车辆情况
车牌号赣C-G09X1的大货车,是一辆隶属于江西省宜春市高安某汽运集团下属的交通联运有限公司的半挂牵引车,该车是2011年上的牌,车辆年检有效期到2012年11月30日为止,事发时,该车是一辆通过年审的合法车辆。

4. 肇事车辆司机是否担刑责
货车司机赵某对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并不知情。当车辆途经沪宜高速阳山段时,货车司机赵某不知道制动毂损坏甩出残片伤人,直到车辆抵达宜春送修理厂后,维修人员才发现这个问题。
无锡警方新闻发言人表示,这起事故发生,双方当事人既无过错也无违法行为,纯粹是一起交通意外。货车驾驶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文字来源:浙江新闻网、无锡新传媒)
《案例研究与启示》阅读提示与说明
《案例研究与启示》文中凡用单书名号<>括起来的都是TIRIA智库专属学术理论的新名词或新理论或新技术或新驾驶知识,以TIRIA智库《学术释义》的界定、定义、解释为准,文中有的章节中新名词、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驾驶知识以及调查数据、实验数据,文中给予了较为详细的解释或简要解释,文中有的章节涉及的新名词、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驾驶知识以及调查数据、实验数据,文中没有再次重复解释或没有解释而是直接使用或引用,读者阅读时如需了解没有解释而直接使用或引用的专属新名词或新理论或新技术或新驾驶知识详情,读者可查阅TIRIA智库网站上的《学术释义》、《问与答》、《数据研究》、《行车安全信息理论》等栏目内容了解详情。
《案例研究与启示》文中所涉及的研究分析引起事故发生的关键原因所使用的数据是事故车辆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
<基础数据>是使用<DSRC数据技术>模拟案例中的事故车辆在<正常驾驶条件下>行驶所计算获取的能够反映动态车辆基本安全状态的数据,<基础数据>对分析案例中的事故车辆发生事故的关键原因具有帮助作用。(详见《问与答》)。
<全时节点数据>获取是使用<DSRC数据技术>模拟案例中的事故车辆在<正常驾驶条件>下和<非正常驾驶条件>下行驶所计算获取的事故车辆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数据>(<全时节点数据>和<全时节点预警级别数据>),<全时节点数据>对分析案例中事故车辆发生事故的关键原因具有帮助作用。(详见《问与答》)。
<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对研究分析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关键原因具有直观了解的作用和价值,对读者理解并使用<时时预警数据>保护自己的行车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详见《问与答》)。
如果您对TIRIA智库的《学术释义》、《问与答》、《数据研究》、《行车安全信息理论》等栏目内容已有所了解,对您阅读、理解《案例研究与启示》论文会很有帮助,有利于您对“新预防理论”、“新预防方法”、“新预防技术”、“新驾驶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希望您阅读《案例研究与启示》能够有所收获并对您未来的行车安全有所帮助。
【注释】:《案例研究》选用的案例全部是现实生活中发生过的真实交通事故案例,TIRIA智库对全部案例中所涉及的事故车辆的车辆牌号的倒数第二位都统一用X替代案例中所涉及的事故车辆的原真实牌号,以此做技术性处理,目的是最大程度地充分保护和尊重原事故车辆所涉及的人员隐私和车辆隐私,经过技术性统一处理原事故车辆的真实车辆牌号后,《案例研究与启示》文章所研究分析的数据仍然包含针对原事故车辆真实事故原因的研究与分析,所使用的数据是对原事故车辆筛查评测所得到的真实数据。(详见《案例研究与启示》特别说明与声明)。
案例2 - 《优秀驾驶员遭遇交通意外事故》
他是百万公里无事故的优秀驾驶员却遭遇了严重交通意外事故
案例研究与启示1
这起看上去很像是一起“意外”发生的事故的受害者吴斌被中国民间誉为“最美司机”、“平民英雄”,官方授予“烈士”称号,但不论获得怎样的殊荣,都不如他平安地活着、全家人平凡而又快乐地生活才是最大的幸福,因为平安、健康、幸福是人生这部书最大的主题。
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高高兴兴出车未必能平平安安回家!这是此案例给人们带来的最大的警醒和最深刻的启示!
据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近15年来公布的资料显示:全球每年有120多万人在交通事故中丧生,全球每年有2000万人至5000万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全球每天有3000多人死于交通事故,全球每天有10多万人因各类情形的交通事故受伤或导致伤残。如此严峻的交通事故问题已成为对人类社会和人类生命安全威胁最直接的社会问题和亟需解决的历史性课题。
事故案情调查显示:驾驶员吴斌于2012年5月29日早7点10分,驾驶着浙A191X5大客车从杭州出发开往无锡,10点10分顺利抵达无锡。吴斌休息了1个小时后,11点10分,吴斌从无锡站再次出发,车辆以每小时94公里的时速(没有超速)平稳行驶在返回杭州的路上,当时间指向中午11点40分时,吴斌所驾大巴车与车牌号为赣C-G09X1重型半挂牵引货车及所牵引的赣C-E7X6挂车对向隔道相遇,突然该重型半挂牵引货车飞转的车轮中甩出一块重约3.5公斤重的铁块(车辆制动毂破碎残片)击穿吴斌所驾大巴车前挡风玻璃并击中驾驶员吴斌腹部导致吴斌的肝脏破碎。
吴斌身负致命重伤的情况下,以顽强的生命意志力和令人尊敬的敬业精神,强忍剧痛把住了方向盘,完成一系列完整的安全停车规范动作,确保了大巴车上24名乘客安然无恙,避免了大巴车失控而导致发生更严重的交通事故!他的生命在瞬间升华!他的事迹闻者无不动容落泪!他感动了中国!他为中国人的精神家园增添了一片希望的绿意!然而人们多么希望 “平民英雄”吴斌还能活着该有多好……!
据吴斌单位提供的资料显示:吴斌是一位已安全行驶100万公里无事故的优秀驾驶员,10年无违章记录的守法驾驶员,在单位是爱岗敬业的好员工,在家是爱妻爱子的好丈夫、好父亲,是父母的好儿子,享年才48岁,扔下妻儿老小,真的令人扼腕惋惜。
案例研究与启示2
令人敬佩的“最美司机”、“平民英雄”吴斌走了……!行车安全问题却令人们陷入深深的思考之中!行车安全问题不仅是人们幸福生活的前提条件,事实上已成为人们生命安全的前提条件,因为汽车已成为现代社会人们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行车安全已成为关系到大多数人出行安全的重要事情,如果人们能从《案例研究》中得到有益的启示,对人们今后的行车安全无疑是有帮助作用的。
让我们一起来研究优秀驾驶员吴斌发生(遭遇)交通意外事故的过程,以及给我们带来哪些警醒与启示。
浙A191X5大客车驾驶员吴斌与赣C-G09X1重型半挂牵引货车驾驶员都是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他们守法驾驶各自的车辆在各自行驶的路上,隔道相向平稳行驶,(这一天是2012年5月29日,时间是中午11时40分),看上去根本不可能产生关联的两辆车却在隔道相望相遇的瞬间产生了关联,关联物是从赣C-G09X1重型半挂牵引货车车轮甩出的铁块(车辆制动毂破碎残片),而铁块之所以能击中大巴车是因为驾驶员吴斌驾驶的浙A191X5大客车的<时间节点>与铁块飞行的”空间位置”的交叉点上,大巴车刚好行驶到这个”时空点位”上,于是灾难发生。
这个<时间节点>就是《行车安全信息理论》提出的动态车辆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危险敏感时间节点>是动态车辆最重要的<预警信息>,是动态车辆所涉<危险敏感信息>之一,是动态车辆能否发生交通事故的“关键信息”和“主导信息”,是构成并形成动态车辆<事故引爆点>的必要条件,是在交通事故成因中起到主导影响作用的最关键信息(详见《学术释义》:<危险敏感时间节点>)。
货车车轮甩出的铁块(车辆制动毂破碎残片)在公路的空间飞行的过程中虽然是短暂的,但却构成了一个由铁块飞行时间与铁块飞行空间构成的客观存在的“危险时空区域”,此时谁在这个由铁块飞行时间与铁块飞行空间构成的“危险时空区域”内出现谁就是受害者,优秀驾驶员吴斌驾驶浙A191X5大客车恰好在这个<时间节点>闯入这个“危险时空区域”内,时间是中午11时40分,早一分钟的车过去了,晚一分钟的车还没有到,由此而知是“时间因素”(<时间节点>因素)决定了吴斌驾驶浙A191X5大客车遭遇这起交通意外事故。
TIRIA智库长期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最根本的决定性主因其实是“时空因素“,“时间因素”(<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是引发某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最根本的决定性“第一位主因”(主导信息和关键信息),“空间位置因素”(行车环境中某“空间位置”上突发”危险情况”或<危险敏感路段>)是某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二位原因。
TIRIA智库长期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现象,从表象上看多数情形的交通事故是与驾驶人的驾驶技术、驾驶经验、驾驶心理、驾驶反应、驾驶操作、疲劳驾驶、超速驾驶、违法驾驶、分心驾驶、是否专心谨慎驾驶等等因素乃至与行车环境等等因素有关,但从根本原因决定性主因上看仅与“时间因素”(<时间节点>)有关,甚至“空间位置因素”(行车环境)都是第二位的因素,为什么说决定性主因是“时间因素”(<时间节点>)?次要原因才是“空间位置因素”(行车环境)?因为即便某个“空间位置”(行车环境)有危险情况正在发生,如果人或车在此“时”(<时间节点>)不进入那个有”危险情况”正在发生的“空间位置”(行车环境),那么人或车怎么会受损伤呢?某动态车辆能否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最根本的决定性主因是“时间因素“(<时间节点>),具体说就是<时间节点>因素(<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研究解决交通事故问题的最根本问题,也就是研究解决如何提前获取动态车辆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预警信息>)的数据问题。
世间一切因客观规律变化所导致出现的万千现象,都是在“时空因素”的影响作用下而产生的必然结果,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现象也同样遵循这一客观规律。
优秀驾驶员吴斌驾驶浙A191X5大客车发生(遭遇)的交通事故给人们带来一个至关重要的启示:驾驶员提前获取掌握自己所驾车辆的<预警信息>,尤其是提前获取自己所驾车辆的<节点>时间信息,“合理使用”(避开)<节点>驾驶车辆对行车安全至关重要。
案例研究与启示3
TIRIA智库对吴斌驾驶的浙A191X5大客车采集了必要的车辆信息和相关敏感信息建立了该车辆的<DSRC>动态车辆数据分析模型,运用<DSRC数据技术>模拟计算浙A191X5大客车在<正常驾驶条件>下行驶时动态车辆所涉<危险敏感信息>的数据变化对动态车辆行车安全的影响作用,即对该车辆的<基础数据>、<全时节点数据>(<行车安全信息>)进行筛查、评测、计算、分析,最终确定浙A191X5大客车的<基础数据>、<全时节点数据>(<行车安全信息>)的各项重要数据,从而了解该车辆的基本安全状态。让我们一起通过该车辆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来看看吴斌驾驶的浙A191X5大客车是否具备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主导信息“和”必要条件“?究竟是什么因素(信息)在起关联作用和主导影响作用?<传统预防方法>为什么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这一类交通事故(<“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为什么优秀驾驶员吴斌守法守规驾驶该车辆会遭遇(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四类情形”交通事故>)?
<基础数据>(筛查数据)显示:吴斌驾驶的浙A191X5大客车是一辆<高风险车辆>,<动态车辆风险度>是A度。<高风险车辆>的特点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机率比较高或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等级比较高(1级至9级),该车辆具备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预警信息>。
<基础数据>(评测数据)显示:吴斌所驾车辆的<动态车辆安全度分数>:295分,该车辆是一辆安全度很低的<高风险车辆>;该车辆的<事故等级区间>信息:1级-9级,该车辆具备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预警信息>;该车辆的<行车类别信息>:C1类,该车辆发生轻、中度(1级-6级)交通事故的频次:中偏高。
【注释】:《案例研究与启示》中的事故车辆都是没有使用<TIRIA智能预警APP>的车辆,因此TIRIA智库无法获取使用该事故车辆的<时时数据>分析事故原因。TIRIA智库在案例分析中所使用的数据是事故车辆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即采用<DSRC数据技术>模拟事故车辆行驶在发生事故的行车环境中,通过筛查、评测、计算获取的该事故车辆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
动态车辆的<基础数据>对评估、评价动态车辆的基本安全状态具有直观了解的作用和价值,动态车辆的<全时节点>数据对分析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关键原因具有直观了解的作用和价值,所以案例研究与分析所使用的数据是该事故车辆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可供读者更直观地了解事故发生的关键原因,以及<预警数据>在辅助安全驾驶中的重要作用,对读者理解并使用<时时预警数据>保护自己的行车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时节点数据>(评测节点数据)显示:吴斌驾驶浙A191X5大客车发生事故当天的11:00-12:00,这1个小时内该车辆的<全时节点>数据如下:
- <节点1>:11:05 -11:10(<节点>预警级别:4级)
- <节点2>:11:19 -11:26(<节点>预警级别:2级)
- <节点3>:11:35 -11:42(<节点>预警级别:1级)
- <节点4>:11:47 -11:53(<节点>预警级别:3级)
【注释1】:在此案例研究中仅显示该车辆从11:00-12:00的<全时节点数据>(含<全时节点预警级别>数据),仅供研究分析本案例事故发生的关键原因使用,其它时间段的<全时节点数据>(含<全时节点预警级别>数据)与研究分析本案例无关,所以不在此<案例研究与分析>中显示。
【注释2】:以上所列的 <节点>序号没有特殊意义,<节点>序号是按24小时制的时间顺序自然排列而形成的<节点>序号。<节点>序号与<节点>预警价值也没有关系,<节点>序号与<节点>预警级别也没有关系。
该车辆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显示:吴斌驾驶的浙A191X5大客车有发生1级-9级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预警信息>(<行车安全信息>),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3>(11:35 -11:42)与该车辆遭遇(发生)严重交通意外事故的时间(11时40分)相吻合,浙A191X5大客车具备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主导信息“和”必要条件“。
让我们通过案情调查与<基础数据>、<全时节点数据>再来看看浙A191X5大客车驾驶员在不了解自己所驾车辆的<基础数据>、<全时节点数据>,没有“合理使用“(避开)<节点>(注:驾驶员吴斌没有使用<TIRIA智能预警APP>)驾驶车辆的情况下,驾驶员驾驶浙A191X5大客车(<高风险车辆>),在该车辆1级预警<节点3>(11:35 -11:42)发生严重交通意外事故(<“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过程,从动态车辆的<基础数据>和<全时节点数据>的角度再来研究和了解该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以及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具有的<隐秘的客观规律>。
事故案情调查显示: 2012年5月29日中午11时40分,在中国境内浙江省沪宜高速公路阳山路段发生一起严重交通意外事故。杭州长运运输集团客运二公司驾驶员吴斌驾驶浙A191X5大型普通客车在经过浙江省沪宜高速公路阳山路段时突然遭遇从对向隔道车道飞过来的一飞行的铁块撞击,铁块穿过前挡风玻璃击中驾驶员吴斌的腹部,吴斌强忍巨痛,安稳停好车辆保住了全车24名乘客的生命安全,被人们称为“最美司机”,驾驶员吴斌本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年仅48岁。警方对该起事故的定性是:交通意外事故。
优秀驾驶员吴斌守法守规驾驶浙A191X5大型普通客车为什么会在中午11时40分突然遭遇(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四类情形”交通事故>)?
<全时节点数据>显示:吴斌驾驶浙A191X5大型普通客车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的时间中午11时40分与吴斌驾驶的浙A191X5大型普通客车的1级预警<节点3>(11:35 -11:42)的时间相吻合。该起事故的<事故引爆点>是由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3>(11:35 -11:42)与突发危险情况(对向隔道车道的货车车轮甩出来的刹车铁残片)发生的时间、空间产生关联、重叠、交叉而构成并形成该起事故的<事故引爆点>,并引发该起交通意外事故(<“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发生。
吴斌驾驶浙A191X5大型普通客车在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3>(11:35 -11:42)时间遭遇(发生)严重交通意外事故(<“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给人们带来非常重要的思考与启示:
吴斌虽然是一位非常优秀驾驶员(驾驶素养好、驾驶技术高、守法驾驶、守规驾驶、谨慎驾驶、不超速驾驶、不疲劳驾驶、不分心驾驶,并且能够做到坚持10年无违章,属于特别优秀的驾驶员),但优秀驾驶员吴斌因不了解自己所驾车辆的<基础数据>、<全时节点数据> (注:吴斌所驾车辆是一辆<高风险车辆>),吴斌无法“合理使用“(避开)<节点>(注:驾驶员吴斌没有使用<TIRIA智能预警APP>),导致驾驶员吴斌不能在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3>(11:35 -11:42)得到及时的预警提示,因而无法避开该1级预警<节点3>(11:35 -11:42)时间,也就难以避免遭遇(发生)这起严重交通意外事故(<“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发生。
优秀驾驶员吴斌驾驶浙A191X5大型客车(<高风险车辆>)遭遇(发生)的严重交通意外事故(<“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是<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为什么优秀驾驶员能够预防普通情形的交通事故,却无法预防<“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因为普通情形的交通事故,驾驶员可以通过守法、守规、谨慎驾驶,即驾驶员使用<传统预防方法>可以进行有效预防,但因<传统预防方法>缺少预防<“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方法和技术,即缺少<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所以<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即便象吴斌这样严格使用<传统预防方法>的优秀驾驶员也因为没有掌握<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而无法预防<“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此案例给人们带来的最为深刻的启示!优秀驾驶员吴斌发生的交通意外事故(<“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给人们带来的惊醒和启示是长久而深远的……!
案例研究与启示4
吴斌被所在单位评为100万公里无事故的优秀驾驶员。肇事车辆的驾驶员能驾驶大型牵引货车也是需要具备相当丰富驾驶经验、技术才能胜任的。这起事故明显与双方驾驶人的驾驶技术、驾驶经验、驾驶心理、驾驶反应、驾驶操作、疲劳驾驶、超速驾驶、违法驾驶、分心驾驶乃至与行车环境(两车隔道行驶相距很远)等等因素都没有关系,这起事故只与“时间因素”有关。
TIRIA智库长期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现象,从表象上看多数情形的交通事故是与驾驶人的驾驶技术、驾驶经验、驾驶心理、驾驶反应、驾驶操作、疲劳驾驶、超速驾驶、违法驾驶、分心驾驶、是否专心谨慎驾驶等等因素乃至与行车环境等等因素有关,但从根本原因决定性主因上看仅与“时间因素”(<时间节点>)有关,甚至“空间位置因素”(行车环境)都是第二位的因素,为什么说决定性主因是“时间因素”(<时间节点>)?次要原因才是“空间位置因素”(行车环境)?因为即便某个“空间位置”(行车环境)有危险情况正在发生,如果人或车在此“时”(<时间节点>)不进入那个有”危险情况”正在发生的“空间位置”(行车环境),那么人或车怎么会受损伤呢?某动态车辆能否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最根本的决定性主因是“时间因素“(<时间节点>),具体说就是<时间节点>因素(<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研究解决交通事故问题的最根本问题,也就是研究解决如何提前获取动态车辆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预警信息>)的数据问题。
正如本案例,驾驶员吴斌发生的该起案件来说:如果驾驶员吴斌在11时40分驾驶浙A191X5大客车没有进入那个有危险情况正在发生的“空间位置”(行车环境),那个铁块怎么会伤及吴斌呢?如果驾驶员吴斌提前获取浙A191X5大客车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预警信息>)数据,”合理使用”<节点>驾驶该车辆,那么该起交通意外事故发生的机率会非常低,如果驾驶员吴斌能够主动避开预警价值最高的1级预警<节点3>(11:35 -11:42)再驾驶该车辆,即采用“合理避开”<节点>的驾驶方法(技术),那么浙A191X5大客车就能够避开该铁块的撞击,驾驶员吴斌也不会失去生命。
《行车安全信息理论》揭示:不论是车与车或车与人或车与物之间发生何种情形的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他们都要共同遵循同一个规律并同时具有同一个特征,那就是必须有一个把他们联系起来并且能够相遇的“时空点”,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才能够发生,否则任何情形的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都不能发生。
这个车与车或车与人或车与物相遇并引爆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发生的“时空点”被《行车安全信息理论》定义为“时空引爆点”即<事故引爆点>。<事故引爆点>是由动态车辆自身所具备的<危险敏感信息>,即起主导关键作用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与行车环境中的<危险敏感路段>或“危险情况”的发生时间、发生空间相关联、重叠、交叉,从而形成引爆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发生的<时空引爆点>即<事故引爆点>,而破解这个<时空引爆点>的唯一方法,就是从“时间因素”入手,即提前获取自己所驾车辆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预警信息>数据),驾驶员采用”合理使用“(避开)<节点>技术驾驶车辆,使<时空引爆点>(<事故引爆点>)因缺少必要条件而不能构成形成<事故引爆点>,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也就不能被引爆发生,从而实现主动预防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目的。
在繁忙的沪宜高速公路上,成千上万的车辆川流不息,我们设定任意一个“点位”去观测:根据时间段的不同每分钟通过设定“点位”的车辆从几十辆到一百多辆车。吴斌遭遇不幸的那个“点位”每分钟高峰时可通过近百辆车,当铁块从对向车道飞过来时,为什么偏偏是吴斌驾驶着浙A191X5大客车与飞行的铁块相遇呢?
《行车安全信息理论》揭示:动态车辆不论是发生何种情形的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车辆自身必须具备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必要条件,行车环境中的不确定危险因素才会对某车辆起关联作用、才会与某车辆发生关联,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动态车辆自身所涉<危险敏感信息>与行车环境中的<危险敏感路段>或与“危险情况”的发生时间、发生空间相关联、重叠、交叉形成<事故引爆点>,任何情形的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都不能引爆发生。
<预警信息>显示:吴斌所驾驶的浙A191X5大客车的1级预警<节点3>(11:35 -11:42)与“危险情况”的发生时间、发生空间(铁块飞出时间是中午11时40分)相关联、重叠、交叉,也就是说吴斌所驾驶的浙A191X5大客车自身所涉<危险敏感信息>的主导关联条件具备,即车辆自身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与对向车道铁块飞来的“时间信息”、“空间信息”相关联、重叠、交叉条件具备,因此吴斌驾驶浙A191X5大客车与飞行的铁块产生关联,从而该车辆的<事故引爆点>才会形成。11时40分尽管两车是隔道相遇,但灾难还是按《行车安全信息理论》所揭示的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发生原理而被引爆发生了!这种远距离隔道相遇也因”时间信息”、”空间信息”相关联、重叠、交叉而被引爆发生的不同情形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并非个案,屡见不鲜,屡见新闻报道,时常发生在不同的交通环境中,大量的类似案例隐藏在全球每年2000万起-5000万起的交通事故案件中。
TIRIA智库的研究显示:世间一切因客观规律变化所导致出现的万千现象,都是在“时空因素”的影响作用下而产生的必然结果,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现象也同样遵循这一客观规律,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跳不出受“时空因素”的影响而导致一个必然结果出现的规律,一切情形的交通事故现象并非一次次偶然发生的事件或一次次意外发生的事件,而是动态车辆所涉<危险敏感信息>在“时空因素”影响作用下,信息能量场汇聚、失衡、变化而导致的一次次必然结果、一次次必然事件。
动态车辆能否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最根本的决定性主因是“时间因素“,具体说就是<时间节点>因素(<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研究解决交通事故问题的最根本问题也是解决获取动态车辆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数据,以吴斌所发生(遭遇)的交通事故为例我们再来研究<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即“时间因素“在该起交通事故中的关键作用,即动态车辆的<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对动态车辆的行车安全为什么是至关重要的?守法守规驾驶员驾驶车辆为什么也会发生(遭遇)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究竟是什么因素(信息)在起关联作用和主导影响作用?<传统预防方法>为什么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四类情形”交通事故>?
2012年5月29日11时40分优秀驾驶员吴斌驾驶浙A191X5大客车(<高风险车辆>)正在守法守规正常行驶中,对向隔道车道的一辆大货车的制动毂突然破碎而后残片瞬时飞出,当铁块从对向车道飞来并在空间里呈抛物线运动飞行时形成了一个“危险时空区域”,此时吴斌的车每晚1秒进入那个铁块飞行的“危险时空区域”,那个铁块都会因惯性动力减弱呈下落状态而撞在车头的中部或下部或落在地面上而非直接击中吴斌所驾驶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导致灾难的发生,吴斌也会因此避免这次灾难。
如果吴斌驾驶浙A191X5大客车能采用“合理避开“<节点>驾驶该车辆,即能够安全合理地主动避开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3>(11:35 -11:42),而后再驾驶浙A191X5大客车进入铁块曾飞行的“危险时空区域”,那么对于吴斌来说这里没有发生过任何危险的事情,也没有铁块飞行的“危险时空区域”,更不会有什么交通意外事故发生,所以说动态车辆能否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最根本的决定性主因是“时间因素“,具体说就是<时间节点>因素(<危险敏感时间节点>信息),而“空间位置”(行车环境)因素居于次要原因,这是本案例给人们带来的极其重要的启示!
世间一切因客观规律变化所导致出现的万千现象,都是在“时空因素”的影响作用下而产生的必然结果,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现象也同样遵循这一客观规律,优秀驾驶员吴斌所发生(遭遇)的<“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再优秀的驾驶员如果仅使用<传统预防方法>而没有添加<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那么即使象吴斌这样优秀的驾驶员也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发生,这也是许多优秀驾驶员为什么也会时常发生或时常遭遇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这起案例给人们带来的启示、思考和警醒是长久而又深远的………!
案例研究与启示5
通过对优秀驾驶员、最美司机吴斌所发生(遭遇)的交通事故的研究与分析给人们带来太多深刻的启示!
吴斌的不幸遭遇并非个案,<“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在不同的交通道路上时常发生,而不是偶然发生,时常见诸报端,大量地隐藏在全球每年2000万-5000万起交通事故案件中。经常看新闻的人不会感到陌生和意外,人们只是震惊!因为即使象吴斌这样100万公里无事故的优秀驾驶员也不能靠自己高超的驾驶技能、丰富的驾驶经验、稳定的驾驶心理、谨慎守法良好的驾驶习惯而避免<“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发生!
TIRIA智库的研究与调查数据显示:在TIRIA智库的<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诞生之前,一名驾驶员不论他的驾驶技术有多么高超,也不论他的驾驶经验有多么丰富,也不论他的驾龄有多长,也不论他是否正在守法谨慎驾驶,他的下一分钟行车是否安全能否发生或遭遇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他是没有能力预测、预防、控制和改变的,这是因为长久以来缺少一个有效的主动预防理论和主动预防方法的支持,汽车因此客观而真实地具有了方便与风险并存的特点,兼具了交通工具与危险工具的属性。
所谓“交通意外事故”是指出乎人们意外而又无法预防的交通事故,然而全球每年2000万起至5000万起交通事故,有哪一起是能够预防却又发生的呢?有哪一起不是出乎人们意外而发生的?也就是说交通意外事故与普通交通事故没有本质区别,即普通交通事故与<“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发生原理与形成机制没有本质区别,所不同的仅是表象和形式而已,两者的发生原理与形成机制是完全相同的。
一切在交通道路上发生的所谓“交通意外事故”(<“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其实都是普通交通事故的不同表现形式而已,都可以按照交通事故的发生原理、发生规律去研究、去寻找、去发现引起不幸遭遇的究竟原因。
时常发生的“意外”还能不能把它理解为“意外”?这世上其实本没有“意外”发生的事,也没有偶然发生的事,人们之所以把一些事件的发生视为“意外”或“偶然”,其实是对事件内因真相即<隐秘的客观规律>不了解而导致的。
每一起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发生既非意外也非偶然,而是都有其发生的被人们忽略或不了解的<隐秘的客观规律>(<危险敏感信息>信息能量场汇聚、失衡、变化规律)所主导影响的必然结果,正如人们对地震感到意外,并认为地震是偶然事件,实际上在人们看不见的大地深处地壳的运动变化、能量场的汇聚、失衡、变化,早已为某次地震的发生悄悄地酝酿准备好了一切必备条件。当人们不了解事物运动变化<隐秘的客观规律>时,许多不能理解的“现象”就成为了不可思议的“偶然”现象或“意外”现象,其实都是事物运动变化的必然现象、自然现象,交通事故现象(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现象)的出现也遵循这一客观规律。
传统的“习惯”性思维其实是一种很特别的旧知识,而旧知识往往是阻碍人们去发现、去创新的最大的障碍。由于人们对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成因的一贯看法、习惯性看法,使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究竟成因研究长期徘徊在外因的调查研究方向上,所以也就忽略了对内因(<危险敏感信息>能量场的汇聚、失衡、变化)的研究、忽略了对动态车辆所涉<危险敏感信息>的研究、忽略了对交通事故决定性根本问题“时间因素”(<时间节点>)的研究,从而也就忽略了<隐秘的客观规律>对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所起到的主导影响作用的研究与探索。
TIRIA智库在研究探求交通事故“究竟成因”的实践活动中调查过大量曾经被动遭遇过交通事故的驾驶人,调查结果显示:有97%的驾驶人在被动遭遇交通事故时是在守法守规驾驶中被他车或他物突然撞击的。
TIRIA智库调查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担主要责任方的驾驶人,调查结果显示:有44%的驾驶人自认为他们在发生事故之前、之时他们是在守法守规驾驶中;有31%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担主要责任方的驾驶人想不明白自己究竟因为什么就会在那一瞬间发生了交通事故?;有24%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担主要责任方的驾驶人回忆中明确表示:发生事故之前、之时没有行车环境中影响他们正常驾驶的因素。
外因调查偏重于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情形、驾驶人是否违法违规驾驶、驾驶人操作是否有问题、行车环境影响等情况的调查研究,由于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情形千差万别、纷繁复杂,外因调查不易找出有价值有规律性的数据。例如:正常行驶中驾驶人突然被飞来的石块、铁块、物体击中,如何从外因的角度去研究?在良好的甚至是空旷的行车环境中驾驶人突然不明原因的撞树、撞物、撞栏杆、撞各类静物,如何从外因的角度去研究?正常行驶中驾驶人突然不明原因的坠崖、冲沟入水、翻车、撞进店铺、房屋,如何从外因的角度去研究?驾驶人停车等信号时突然被他车无原因追尾、撞击,如何从外因的角度去研究?正常行驶时突然被他车追尾、刮碰、撞击、翻滚砸中等等情形,如何从外因的角度去研究?有许多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甚至是在道路宽阔、车流稀少、人流稀少、交通秩序良好的行车环境中突然不明原因地发生撞车、撞人、撞物、翻车等情形交通事故,如何从外因的角度去研究?
令人不可思议的各种情形的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屡见新闻报端,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时驾驶人有违法的也有守法的,有经验不足的也有经验丰富的,有技术差的也有技术高的,有不清醒驾驶的也有正常清醒驾驶的,有失控状态下发生的也有可控状态下仍然无法避免而发生的,有行车环境差的状态下发生的也有行车环境良好的状态下发生的等等情形千差万别,如何从外因的角度去研究?如何从外因的角度去探求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究竟成因”?
《行车安全信息理论》揭示:从外因的角度很难找到有共性、有规律的数据做为主动预防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通用方法、有效方法,因而人们也就很难从从每年上百万起的严重交通事故中吸取有用的经验做为今后主动预防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通用方法、有效方法使用。虽然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形千差万别、纷繁复杂,但“内因规律”(<危险敏感信息>的汇聚、变化规律)却是相同的,唯有从“内因规律”的研究方向入手,才能找到驾驶员可以把控的、通用的科学方法解决行车安全问题,TIRIA智库所找到的驾驶员可以把控的、通用的科学方法就是:<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
优秀驾驶员吴斌就是因为没有掌握能够主动预防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才遭遇不幸的,这是此案例给人们提供的最重要的启示!
案例研究与启示6
优秀驾驶员吴斌驾驶浙A191X5大客车发生(遭遇)的交通事故完全符合<“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第三类情形(“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也称:交通意外事故)的特点:驾驶主体(含智能车辆和驾驶员)或有时间可以看见,紧急避险时或采取紧急预防措施时“为时已晚”,或没有时间看见,都没有机会预想预见到事故即将发生,超出想象(意想不到),无法避免事故发生,没有或无法事先想到会有“意想不到“的危险情况突然出现(发生),<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
什么是<“四类情形”交通事故>?
<“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是TIRIA智库行车安全问题研究中心对各种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和各类情形交通事故长期的调查、研究、归纳、总结、统计、验证最终确定、界定、定义的专属学术理论名词。
<“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广义概括地说是指<传统预防方法>(见下方的【注释】)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交通事故情形,都属于<“四类情形”交通事故>。
<“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具体地说是指<传统预防方法>(见下方的【注释】)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交通事故情形主要有“四类情形”, “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包括:第一类情形:“无奈发生”的交通事故(也称:”无法躲避”的交通事故);第二类情形:“被动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类情形:“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也称:交通意外事故);第四类情形:“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这“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常伴有或发案率高或致伤率高或致残率高或致死率高的“四高特点“,就是TIRIA智库界定、定义的<“四类情形”交通事故>。
<“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是TIRIA智库行车安全问题研究中心在对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根本原因与交通事故发生原理的研究与探索中发现、归纳、总结出来的<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四类情形”交通事故>。
【注释】:<传统预防方法>是指驾驶员在驾驶车辆中采用守法驾驶、守规驾驶、谨慎驾驶、专心驾驶、熟练驾驶、不超速驾驶、不疲劳驾驶等良好的驾驶习惯、良好的驾驶技术和良好的驾驶状态预防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常用预防方法>、<普通预防方法>,即是<传统预防方法>。详见《学术释义》:<传统预防方法>。
<“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具体情形和特点研究简介:
TIRIA智库的调查、研究发现:<传统预防方法>对预防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有帮助作用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传统预防方法>能够有效预防某些情形的交通事故、有效降低某些情形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是客观事实,但<传统预防方法>不是对所有情形的交通事故都能有效预防也是客观事实,其中主要有“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传统预防方法>是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这“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形和特点以及相关问题研究简介如下:
第一类情形:“无奈发生“的交通事故,也称:”无法躲避“的交通事故。如:车辆在守法守规正常行驶中或正在停车等信号中或在公用道路(含公用场地)的某处临时停车时突然发生被他车撞击、被他车碰撞、被他车追尾、被翻滚的车辆砸中……等情形的交通事故。当车辆被撞、追、砸时驾驶主体(含智能车辆和驾驶员)因没有躲避空间或没有躲避时间或没有躲避方法或躲避意识已无法运转或车辆智能探测处理中心无法处理等原因,驾乘人员只能目睹交通事故无奈地在眼前发生却无法躲避的交通事故情形。
特点:驾驶主体(含智能车辆和驾驶员)或有时间可以看见,或有机会可以预想预见到事故即将发生,但却无法紧急避险无法躲避或没有躲避空间或没有躲避时间或没有机会采取紧急预防措施,眼看着事故发生,没有或无法事先想到会有“无法躲避“的危险情况突然出现(发生),<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
第二类情形:“被动发生“的交通事故。如:车辆在正常守法守规行驶中或在停车等信号中或在公用道路(含公用场地)的某处临时停车时突然发生被他车追尾、撞击、碰撞、被翻滚的车辆砸中(撞击)……等被动遭遇的交通事故情形。
特点:驾驶主体(含智能车辆和驾驶员)既没有时间看见,也没有机会预想预见到事故即将发生,突然被动发生,被动遭遇交通事故,没有机会紧急避险,没有机会采取紧急预防措施,没有或无法事先想到会有危险情况突然出现(发生),<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
第三类情形:“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也称:交通意外事故。如:车辆在守法守规正常行驶中突然发生意想不到的翻车、坠崖、冲沟、入水、撞树、撞物、撞人、撞交通设施、撞非机动车、被滚落的山石砸中(撞击)、被倒下的树木砸中、被倒下(掉落)的建筑物(公共设施)砸中、被飞行的硬物击中(砸中)、被翻滚的车辆砸中(撞击)……等意想不到的交通事故情形(也称:交通意外事故)。
特点:驾驶主体(含智能车辆和驾驶员)或有时间可以看见,紧急避险时或采取紧急预防措施时“为时已晚”,或没有时间看见,都没有机会预想预见到事故即将发生,超出想象(意想不到),无法避免事故发生,没有或无法事先想到会有“意想不到“的危险情况突然出现(发生),<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
第四类情形:“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如:车辆在守法守规正常行驶中突然不明原因发生撞车或撞物或撞墙或撞人或撞树或翻车或坠崖……等情形的交通事故。TIRIA智库的研究与调查数据显示:“不明原因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常常是在没有违法行驶、车辆没有违规行驶、车辆没有超速行驶、驾驶员没有分心驾驶、驾驶员没有疲劳驾驶、事故发生前和发生之际没有行车环境中的其他特殊情况或突发情况影响驾驶员正常驾驶、常常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车辆突然“不明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无法查明。警方对“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通常采用的是推测结论或推理结论进行事故定性,如:驾驶员“操作不当”、驾驶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给予事故定性和案件统计,从而忽略了对“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的统计和研究,事实上“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不仅是客观存在,并且常伴有“四高特点“(发案率高、致伤率高、致残率高、致死率高),“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是不可忽略、不可否定、具有<隐秘客观规律>并非偶然出现的交通事故现象。
特点:驾驶主体(含智能车辆和驾驶员)或有时间可以看见,紧急避险时或采取紧急预防措施时“为时已晚”,或没有时间看见,都没有机会预想预见到事故即将发生,事故发生前毫无征兆,事故原因不明,无法避免事故发生,没有或无法事先想到会有“不明原因”的危险情况突然出现(发生),<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
<“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具有“四高”特点的调查、统计数据研究简介:
TIRIA智库的研究与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具有:发案率高、致伤率高、致残率高、致死率高的“四高”特点。
TIRIA智库的研究、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警方定性为:“车辆碰撞事故”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有85%左右的车辆碰撞事故案件(两辆车相撞或多辆车相撞)中,每一起两辆车相撞或多辆车相撞事故中至少有一辆车或多辆车的事故情形符合<“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中的 “无奈发生的”交通事故“(也称:“无法躲避的”交通事故)情形或“被动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形特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在车辆碰撞事故案件中发案率高、“占比”高。
TIRIA智库的研究、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警方定性为:“交通意外事故”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有97%左右事故案件的事故情形符合<“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中的 “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也称:“交通意外事故”)的情形特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在“交通意外事故”案件中发案率高、“占比”高。
TIRIA智库的研究、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警方定性为:驾驶员“操作失误”、驾驶员“操作不当”这类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有87%左右事故案件的事故发生直接原因无法查明,这类交通事故符合<“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中的“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的情形特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在驾驶员“操作失误”、驾驶员“操作不当”这类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发案率高、“占比”高。
TIRIA智库的研究、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发生<“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车辆或因驾乘人员没有时间可以看见、或因驾乘人员没有机会预见、或因紧急避险时“为时已晚”、或因驾乘人员没有躲避空间、或因驾乘人员无法躲避、或因驾乘人员被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驾乘人员的受伤率、致残率和死亡率都远高于其它情形的交通事故。
TIRIA智库的研究与调查数据显示:优秀驾驶员吴斌发生(遭遇)的“交通意外事故”(<“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不但不是个案,并且是大量隐藏在全球每年2000万起至5000万起交通事故之中,优秀驾驶员吴斌驾驶浙A191X5大客车发生(遭遇)的“交通意外事故”属于比较典型的<“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是<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并非是极少数或偶然现象而是在交通事故发案率中占有很高的”占比“,就此案例来看:驾驶员吴斌遭遇致命伤之后如果没有把握住方向盘并按规范动作停好车,而是因剧痛无法掌控大巴车,使大巴车失控,那么该起“交通意外事故”(<“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可能会导致更多人死亡或受伤。
<“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没有受到人们高度重视的原因研究简介:
TIRIA智库的研究与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不仅具有<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特点,同时<“四类情形”交通事故>还具有:发案率高、致伤率高、致残率高、致死率高的“四高”特点,然而长久以来为什么没有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呢?
<“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之所以长久以来没有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是因为传统的交通事故定性和交通事故案件统计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常常界定不清、事故情形统计模糊甚至是忽略,如:对第一类情形(无奈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第二类情形(被动发生的交通事故),常常是做为同一类型的普通车辆碰撞事故定性和统计;如:对第三类情形(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第四类情形(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常常是做为同一类型的普通“交通意外事故”定性和统计或推测、推理定性为:驾驶员“操作不当”、 驾驶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普通情形交通事故定性和统计。
“传统的事故分析方法”对“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含一部分“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 因找不到引发交通事故的直接证据和直接原因,通常给这类情形的交通事故下一个推测结论或推理结论,如:驾驶员“操作失误”或驾驶员“操作不当”或驾驶员遭遇“意外”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而使“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含一部分“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的事故案件统计“占比“常常被忽略。TIRIA智库的研究与调查数据显示:“不明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含一部分“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的事故案件“占比“是很高的。由于传统的事故勘查、分析、定性缺少从“事故情形”表象到引起不同情形事故深层原因(关键信息和主导信息)的深入研究与探索,导致传统的事故勘查、分析、定性、统计没有归纳总结出<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界定清晰的<“四类情形”交通事故>:
因此导致:驾驶员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没有清晰的认知、驾驶员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预防观念模糊、驾驶员常常忽略或轻视<“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客观存在、驾驶员不知道<“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发案率中“占比”很高的客观事实、驾驶员误认为使用<传统预防方法>可以预防一切情形的交通事故、驾驶员不知道<传统预防方法>因缺少<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难以或无法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有效预防,导致驾驶员长久以来使用<传统预防方法>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难以有效预防,也因此导致长久以来<“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在全球范围内难以有效降低。
<传统预防方法>必须优化升级的原因研究简介:
TIRIA智库的研究、调查、统计数据显示:长久以来守法守规驾驶员使用<传统预防方法>对许多情形的交通事故有效预防率不是很高,驾驶员使用<传统预防方法>尤其是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更是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这个研究、调查、分析结论从联合国每年公布的全球交通事故年度受伤人数和年度死亡人数的统计数据中也可反映出来并得到验证(见下方的【注释】)。
【注释】: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近15年每年公布的全球交通事故年度死亡人数和年度受伤人数统计数据显示:全球每年因各种情形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人数120多万人,全球每天约有3000多人因各类情形交通事故导致死亡,全球每天约有10多万人因各类情形交通事故导致受伤或导致伤残,全球每年因各类情形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的人数在2000万人至5000万人。
TIRIA智库的研究与调查数据显示:长久以来守法守规驾驶员面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无奈地发生、被动地发生、不幸地发生、不明原因地发生,无法有效预防导致长久以来全球范围内的交通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全球范围内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人数逐年升高,其中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传统预防方法>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所以对<传统预防方法>必须弥补、完善、优化、升级,即对<传统预防方法>添加“新预防理论”(详见《信息预防理论》)和<新预防方法>(见下方的【注释】),才能解决提前预警、主动预防动态车辆发生<“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问题。
【注释】:<新预防方法>:是指驾驶员使用<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主动预防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信息预防方法,即是<新预防方法>。详见《学术释义》:<新预防方法>。
TIRIA智库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传统预防方法>对预防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具有有效的帮助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但<传统预防方法>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得到了调查数据与实验数据的验证。TIRIA智库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传统预防方法>之所以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是因为<传统预防方法>缺少<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这是导致<传统预防方法>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重要原因、关键原因,所以必须对<传统预防方法>添加<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即必须对<传统预防方法>进行弥补、完善和优化、升级,才能解决提前预警、主动预防动态车辆发生<“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问题。
“传统的事故原因研究与分析“因为缺少对动态车辆所涉<危险敏感信息>(行车安全信息)的获取技术,因而无法通过对<危险敏感信息>(行车安全信息)的数据分析找到导致<“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发生的“主导原因”和“关键原因”(“主导信息”和“关键信息”),因此也就无法找到提前预警、主动预防<“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有效的<新预防方法>。
TIRIA智库的研究与实验数据显示:<传统预防方法>中缺少<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是导致守法守规驾驶者也会时常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时常遭遇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唯有在<传统预防方法>基础上添加<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才能弥补<传统预防方法>的不足,才能优化、升级、完善<传统预防方法>,使守法守规驾驶者少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不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
TIRIA智库长期的研究与调查数据显示:<传统预防方法>对动态车辆发生<“四类情形”交通事故>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是导致全球交通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现象在全球范围内长期普遍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必须对<传统预防方法>进行弥补、完善和优化、升级,才能解决提前预警、主动预防<“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问题。
优秀驾驶员吴斌因为没有掌握<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仅凭<传统预防方法>和高超的驾驶技术是难以对<“四类情形”交通事故>进行有效预防的。优秀驾驶员吴斌所发生(遭遇)的<“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再次充分证明了:<传统预防方法>中缺少<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是导致守法守规驾驶者也会时常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时常遭遇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唯有在<传统预防方法>基础上添加<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才能弥补<传统预防方法>的不足,使守法守规驾驶者少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不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
案例研究与启示7
高高兴兴出车平平安安回家!这句话看上去是那样平凡、平淡、普通,平日里人们经常能看到却很少去想、去思考、去关注。然而还是这句话仅加两个字变成问句:高高兴兴出车能否平平安安回家?就立刻会引起人们的惊觉和思考!这句话也就变得不再平凡、平淡、普通了,甚至变得沉重并令人深省。全球每年有120多万人象案例中吴斌一样每天高高兴兴出车,认认真真工作,却突然有一天就再没能平平安安回家!这是联合国世卫组织公布的全球交通事故现状真相。
TIRIA智库的研究与调查数据显示:吴斌不幸遭遇的交通意外事故(<“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不但不是个案,并且是大量隐藏在全球每年2000万起至5000万起交通事故案件之中,<“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并非少数或偶然现象而是在交通事故发案率中占有很高的“占比”。
虽然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形千差万别、纷繁复杂,但交通事故的发生原理是相同的、<隐秘的客观规律>是相同的,只要找到了引爆交通事故发生的“关键信息”和”主导信息“,也就等于找到了主动预防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金钥匙。吴斌的不幸遭遇给了人们一个非常深刻的人生启示:驾驶员通过筛查评测自己所驾车辆的<预警信息>(<行车安全信息>),不仅是掌控了主动预防动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含<“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从人生意义上说其实也是掌握了命运的方向盘、获得了通向平安幸福生活的一把金钥匙。
案例中“最美司机”吴斌以高超的驾驶技术和100万公里无事故的驾驶经验,10年无违规的守法驾驶,每天都是高高兴兴出车,认认真真工作,平平安安回家,平凡而快乐的生活着。但他于2012年5月29日这一天却再没能平平安安回家!“回家”竟成了他魂牵梦绕的来生期盼!让人们不禁心酸泪下的同时也引起人们对如何安全行车、如何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如何不发生<“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反省与思考:吴斌几乎是一位完美的驾驶员,100万公里无事故,10年无违规,如此优秀的驾驶员也没能避免遭遇这起严重交通意外事故(<“四类情形”交通事故>),这说明传统的预防理论与<传统预防方法>一定存在着不足,亟需补充完善和优化升级。事实证明:吴斌的不幸遭遇与他的驾驶技术是否高超、驾驶经验是否丰富、是否正在守法谨慎专心驾驶等等都无关,仅与他不了解不掌握<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有关。
TIRIA智库创立的<新预防方法>(<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是针对<传统预防方法>缺少<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这一不足而创立的,是对<传统预防方法>的弥补、完善和优化、升级。TIRIA智库的实验数据显示:添加<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后的<传统预防方法>,即<新预防方法>尤其对降低<“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发生率非常有效,对主动预防动态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帮助作用非常明显,大幅度提升了预防有效率,弥补了<传统预防方法>的不足,明显降低了动态车辆发生不同情形交通事故的机率。
如果优秀驾驶员吴斌能够了解自己所驾车辆的<基础数据>、<全时节点数据> (注:吴斌所驾车辆是一辆<高风险车辆>),吴斌就能够对自己所驾车辆的基本安全状态有所了解和评估评价,如果优秀驾驶员吴斌掌握了<信息预警方法>和<主动预防技术>,驾驶员吴斌就能够得到<TIRIA智能预警APP>的时时预警提示,优秀驾驶员吴斌一定能够采用“合理避开”<节点>的驾驶方法避开1级预警<节点>时间再继续驾驶该车辆,或在1级预警<节点>时间降低车速谨慎驾驶,因车速较慢与飞行的铁块会因此错过碰撞的时间(注:即使飞行的铁块与车速较慢的车发生碰撞也不会太重),优秀驾驶员吴斌只要得到了时时预警提示,他不论采用了哪种预防方法,相信这起交通意外事故(<“四类情形”交通事故>)大概率都不会发生!即使发生了也是较轻的事故!
优秀驾驶员吴斌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形属于比较典型的<“四类情形”交通事故>(“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也称:交通意外事故),完全符合<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的<“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的第三类情形(“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也称:交通意外事故)的特点:驾驶主体(含智能车辆和驾驶员)或有时间可以看见,紧急避险时或采取紧急预防措施时“为时已晚”,或没有时间看见,都没有机会预想预见到事故即将发生,超出想象(意想不到),无法避免事故发生,没有或无法事先想到会有“意想不到“的危险情况突然出现(发生),<传统预防方法>难以预防或无法预防。
优秀驾驶员吴斌驾驶浙A191X5大客车(<高风险车辆>)在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3>(11:35 -11:42)进入沪宜高速公路阳山路段,车辆正在行驶中对向车道的一辆大货车的刹车制动毂突然破碎而后残片瞬时飞出击中驾驶员吴斌的腹部致使他的肝脏破碎,事故发生时间是2012年5月29日11时40分与该车辆的1级预警<节点3>(11:35 -11:42)时间相吻合。车载监控视频显示:吴斌强忍巨痛把车辆安全靠边停稳并打开双闪车灯、拉好手刹车自动、打开车门并告诉乘客赶快报警,他挽救了一车人的生命,他自己却因这起<“四类情形”交通事故> (“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也称:交通意外事故)失去了生命,事故瞬间惊心动魄,吴斌的事迹感动人心,这起<“四类情形”交通事故>给人们带来的启示、思考和警醒是长久而又深远的………!
美国全球交通问题研究智库(TIRIA)
美国全球行车安全问题科学研究中心(DSRC)
TIRIA智库行车安全项目筛查评测审核指导委员会(DSSE-Committee)